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扩大青年科技人才储备,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现启动2023年度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招收工作,欢迎具有化学、生物、材料物理、医学等相关背景人员申报。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一般要求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其中申报特别研究助理A类者应为中科院院长优秀奖获得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者已取得阶段性学术成果者(如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一类期刊论文或等效技术成果等)。
中科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或中科院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可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A类。
5.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中心,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薪酬待遇
1.特别研究助理A类: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年;住房补贴4000元人民币/月,或提供一间博士后公寓;
2.特别研究助理B类: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年;住房补贴4000元人民币/月,或提供一间博士后公寓;
3.入选“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者,中心在项目执行期间额外提供5000元/月人才岗位津贴,并提供20万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及访问交流;
4.所在部门可根据其工作情况,参照中心事业编制职工浮动绩效奖励方法,给予绩效奖励;
5.特别研究助理合同期为3年,可续聘一期合同,最长6年。合同期满可以申请中心事业编制岗位(包括副研究员或中科院高层次人才等);
6.特别研究助理需按照中心相关政策参照中期考核及年度考核等,考核优秀者,待遇从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随时申请,中心一般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招聘会。
2.申请材料
(1)《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特别研究助理申请书》(点击下载);(纸质版原件2份,word版1份文件);
(2)身份证明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整合至一个PDF文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整合至一个PDF文件)
(4)提供博士导师和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不少于2封);(纸质版2份)
3.联系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dhr@nanoctr.cn,不完整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5633